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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关于开展第六批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4-03浏览量:

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六批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4)57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我校决定开展第六批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申报人员要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创新、进取和奉献精神,近五年来持续在专业技术或生产服务第一线工作,业绩突出、成果显著,并得到同行专家的认可,原则上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是高级技师。

(二)已享受省政府津贴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二、推荐条件

(一)专业技术人才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在省内外具有较高的知名度,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以下统称国家科技奖励);

(2)中国专利金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二名);

(3)获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

(4)获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前三名)或2项二等奖(前二名),获部级奖项的参照上述省级奖项执行;

(5)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完成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863”计划、“97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或2项以上子项目;

(6)主持完成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

2.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在业内有重要影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前三名)或2项二等奖(前二名),获部委级奖励参照省级奖项执行;

(2)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河南省发展研究奖一等奖(前二名)或2项二等奖(前二名);

(3)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

(4)主持完成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入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文库或鉴定为优秀;

(5)主持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软科学研究项目,同时,独立发表的论文被 CSSCI (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收录5篇以上,或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 者在本专业国际权威期刊发表的论文被 SSCI (社会科学引文索引)、A&HCI (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收录。

3. 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工作第一线,具有先进的教育教 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 从事的学科教学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省领先地位,对学科 (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2)获省教学成果特等奖(前二名);

(3)完成国家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前二名);

(4)从事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工作,成绩突出,获省部级及以上表彰或奖励。

(二)高技能人才

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一线且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技艺精湛,贡献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实践经验丰富,熟悉专业技术理论知识,能够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重点或关键性技术难题;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某种 绝招绝技,在省内同类职业(工种)中产生重要影响,并在带徒传技方面成效显著;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努力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创作,对保护、传承、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作出突出贡献;

2.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或有重大技术革新, 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并为同行业公 认,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其中创造直接经济效益在100 万元以上,具有市级以上相应机构颁发的证书或有效证明;

3.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等方面有重大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的人员或国家专利第一完成人;

4.在国际技能竞赛中获奖,或在国家技能竞赛中获得前三名,或在省级一类技能竞赛获得第一名。

三、报送时间

请各申报人员于2024年4月7日之前将个人申请(标明符合的具体条件)报送到综合楼206人事处,人事处汇总后报学校研究推荐人选,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陈瑞瑞 联系电话:0396- 2869928

人事处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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