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5-21浏览量:
学校各单位:
为总结回顾十年来职业教育活动周的发展历程,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职业教育活动周系列征文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4〕8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职业教育活动周系列征文的通知》(教职成函〔2024〕278号)要求,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职业教育活动周征文、“大国工匠进校园”“杰出校友回母校”征文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业教育活动周征文活动
(一)活动主题
主题1:我与职业教育活动周
主要面向我校在校生和毕业学生、教师等,展示通过职业教育活动周,进一步树立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发热爱技能、学习技能、传承技能的使命感,努力实现人人出彩、多样化成才。
主题2:我看职业教育活动周
主要面向社会公众、行业企业,展示社会各界通过参与职业教育活动周,了解、认识、支持职业教育,助力在全社会形成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主题3:我办职业教育活动周
面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职业学校、行(教)指委、企业等职业教育活动周举办单位,展示通过举办职业教育活动周,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见证、记录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历程,推动在全社会形成职业教育前途广阔、大有可为的共识。
(二)征文要求
1.稿件体裁不限,用规范汉语写作,符合通用语言习惯。题目自拟,要求标题贴切、观点正确、内容充实、表达流畅。字数限制在3000字以内。如有图片,须主题突出、画面清晰、照片真实,配以简短的文字说明。征文中需注明作者单位、联系电话。
2.各教学单位要对征文作品优中选拔、推荐,确保作品质量,请于5月31日前统一进行报送,并填写“职业教育活动周征文作品推荐表”(附件1),将表格扫描件(盖章PDF版)和 word电子版、征文稿件word电子版报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注明“教学单位+职教活动周征文”。我校可推荐报送征文作品10篇,学校组织评审后统一报送。
二、“大国工匠进校园”“杰出校友回母校”征文活动
(一)活动内容
结合各教学单位组织的“大国工匠进校园”“杰出校友回母校”活动,面向全校学生开展“大国工匠进校园”“杰出校友回母校”征文活动,征集“大国工匠进校园”“杰出校友回母校”活动参与感受,并择优进行展示。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河南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河南省教育厅关工委
(三)活动安排
各教学单位要对征文作品层层选拔、推荐,确保作品质量,并填写“大国工匠进校园”“杰出校友回母校”活动征文作品推荐表(附件2),于9月20日前将表格扫描件(盖章PDF版)和 word电子版、征文稿件word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学生要写出参加学校组织的“大国工匠进校园”“杰出校友回母校”活动的感想、体会、启发和收获,紧密联系自身实际,写出真情实感,要求表达清晰、语言生动,字数2000字以内。我校可推荐报送征文作品5篇,学校组织评审后统一报送。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加强统筹协调。此次征文活动经省教育厅遴选的优秀征文将报教育部,由教育部推荐给中央媒体进行集中宣传报道,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统筹谋划、专人负责,组织师生积极投稿,加强文稿审核把关,确保文稿质量。
(二)加强审查,确保作品质量。稿件须为投稿人原创、独立创作,内容积极健康、真实生动,并具有一定的思想性、引导性、创新性。请勿一稿多投、重复投稿。稿件文责自负,如涉及著作权、版权或名誉权等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省教育厅拥有稿件使用权和修改权,凡投稿即视为投稿人已确认并遵守征文通知的各项约定。
(三)周密筹划,精心组织宣传。各教学单位做好活动的广泛发动宣传工作。后期,省教育厅新闻办将在厅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开设专栏,并联合省内主要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对优秀征文进行宣传报道。
(四)组织评选,材料及时报送。以上活动材料请教学单位择优推荐并统一报送至教务处A402室,同时按通知要求发送电子版材料至邮箱:zmdzyjsxyjwc@163.com,不接受单独报送;报送材料时请务必在所报送的各项材料中注明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老师 电话:0396-2869112
附件:
教务处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