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6-11浏览量:
学校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阐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中国特有的教育家精神,全面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弘扬高尚师德师风,学校现开展“教育家精神”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教育引导教师争相做教育家精神的宣传弘扬者、身体力行者。
(二)本课题包括基础理论研究、应用对策研究和交叉学科研究。申报人应结合自身学科或工作领域,围绕学习阐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教育家精神,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三)课题申报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学风严谨,遵守学术规范,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的实际工作。每位申报者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作为课题组成员至多可以参加两个课题的申报;且不得以同一课题重复申报,一经核实,取消相关人员申报资格,一年内禁止申报所有社科课题。
(四)课题结项须按照申报书约定的成果形式完成。成果基本要求如下:课题成果为专著的,须在出版社公开出版或与出版社签订出版协议;结项成果为论文或研究报告的,论文须公开发表或收到录用通知;研究报告正文不少于7000字。
二、申报办法
(一)课题申请人填写课题申报书、论证活页各1份,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由所属院系(部门)科研管理人员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至科研与信息化处,电子版与纸质版一同报送。申报书及论证活页命名规则为“姓名+申报书/论证活页”,课题汇总表为“院系(部门)+汇总表”。
(二)课题申请书中课题执行期间按照2024年6月—2024年11月填写。
(三)请于2024年6月25日集中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韩老师
科研与信息化处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