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7-12浏览量:
学校各单位:
依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河南省职业院校省级名师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育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24﹞418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2年省级名师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育对象培育期满考核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一)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苏新留 宋华民
副组长:李凤霞 邵雪峰
(二)专家组构成
专家组以外地、外校专家为主要成员组成。
二、主要考核任务
(一)省级名师培育期间工作任务
1.培育期间,帮带指导6-10 名校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承担至少2次校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和观摩课;
2.至少公开发表2篇教育或教学反思文章;积极承担教育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交办的任务。
(二)省级骨干教师培育期间工作任务。
1.培育期间,帮带指导3-5名教师;承担至少1次校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和观摩课;
2.至少公开发表1篇教学反思文章,积极承担教育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交办的任务。
三、相关要求
(一)材料要求
请相关教师根据文件要求和各自培训期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提供详实材料。教学业绩材料由教务处审核并签署意见;科研业绩材料由科研与信息化处审核并签署意见;师德师风考核由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审核并签署意见。
(二)材料提交时间
2024年7月15日—7月20日,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三)特别说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与考核:违法乱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行政、司法处罚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的;未履行职责任务,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
联系人:张慧娟
联系电话:0396—2869928
人事处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