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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关于做好河南省教育厅2024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7-16浏览量:

学校各单位:

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24﹞215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4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现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推荐领导小组

组长:苏新留 宋华民

副组长:李凤霞 邵雪峰

二、推荐对象

(一)已获得省教育厅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已获得国家、省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等人员不再推荐;

(二)主要推荐具有较高的教学技能和学术水平,在全省及行业系统具有一定影响的中青年骨干教师。

三、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忠诚教育事业,勇于改革创新,出色履行岗位职责,乐于奉献,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术技术水平应在省内教育系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和较高的学术造诣。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教学、教研人员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5.教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人员应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推荐人选一般应在 45 周岁以下(1979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学术成果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或参与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两位)完成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3.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

4.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社科类奖;

5.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6.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培养作出重要贡献。

四、推荐程序

推荐程序,经过个人申报、部门推荐、专家评议、公示等程序,确定推荐人选。

五、材料相关要求

(一)材料要求

提交材料与教学相关的由教务处审核并签署意见;与科研业绩相关的由科研与信息化处审核并签署意见;个人无违规、违纪证明需纪委审核并签署意见。

(二)材料提交时间

2024年7月20日—7月25日

联系人:张慧娟

联系电话:0396—2869928

人事处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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