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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关于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优秀课程及心理危机干预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3-10-23浏览量:

学校各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优秀课程及心理危机干预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豫教工委〔2023〕226号)文件要求,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决定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优秀课程评选及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案例征集活动。为做好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优秀课程及心理危机干预案例征集活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优秀课程评选

(一)工作目标

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优秀课程评选,旨在进一步完善大学生心理健康课程建设,规范课程设置,丰富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手段,完善教学形式,改进教学方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效果,推进全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发展,实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全覆盖。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须是面向全体在校生所开设的集知识传授、心理体验与行为训练为一体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课程。

2.申报课程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教思政厅〔2011〕5号)、《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党〔2018〕41号)等文件要求,遵循教学规律,具有鲜明特色,课程建设科学规范,课程资源开发充分,能综合运用现代教学方法和手段,教学成果突出,教学效果显著,对全省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课程教学具有示范作用。

3.授课教师为本校承担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课程教学的在岗在编专兼职教师(不含本校任职于教育学、心理学、医学等二级院系的心理学专业教师)。

(三)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课程负责人向所在二级学院(部)提出申请,二级学院(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将推荐课程统一上报学校,学校组织校内评审,择优推荐上报省教育厅。

(四)申报要求

1.参评课程资料应为原创。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或其他法律纠纷,其责任由推荐学校和授课教师承担。

2.所提交资料须真实有效。在评审和公示期间,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

3.参评课程文档材料为电子文档,包括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参考文献目录等,文件格式为PDF。其中教学大纲应含课程名称、基本信息(课程性质、教学时数、学分、学生对象)、课程简介、课程目标、课程内容与教学安排、课程评价、建议阅读文献等要素;教案应含授课信息、任务目标、学情分析、活动安排、课后反思等教学基本要素。

4.现场教学视频须为1个学时的课堂实录,能反映教师实际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时长40-50分钟,采用单机方式全程连续录制,不得另行剪辑及配音,不加片头片尾、字幕注解,采用MP4格式封装。

二、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案例征集

(一)工作目标

征集因学业、经济、交往、家庭、疾患等各种原因引发严重心理健康问题或心理危机学生干预案例,遴选具有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进行汇总梳理、汇编,开展大学生心理问题的早期识别、危机干预、案例回溯等研究,在充分保护隐私的基础上,用于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培训交流,切实提升高校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能力,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二)征集对象

本次案例报告征集面向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专、兼职咨询师、辅导员等从事学生心理咨询辅导及危机干预工作的一线人员。

(三)征集要求

1.案例选择。案例须为近两三年发生的,作者亲自参与实施干预工作的真实案例,要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能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经验和参考。请各申报教学单位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规范流程、把握质量,切实履行好审核职责,确保案例报告内容可靠,我校可推荐2个优秀案例。

2.隐私保护。案例报告不得违反心理咨询伦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要切实保护当事人隐私,对当事人的姓名要化名,涉及的具体学校、院系、年级、住址、家庭等信息进行相应处理。

3.案例格式。案例报告主标题由作者根据案例主要特点自拟,副标题统一表述为“一例由×××(诱发事件,如恋爱挫折等)引发的×××(危机性质,如自我伤害、轻生自杀、攻击伤人等)危机的干预报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四)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由学工部负责组织。各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将推荐案例统一上报学校,学校组织校内评审,择优推荐上报省教育厅。

三、材料报送

请各教学单位以部门为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河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优秀课程申报书》、《河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优秀课程汇总表》(需提交纸质版与电子版Word文档);

2.课程材料(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参考文献目录、现场教学视频等)(仅提交电子版);

3.案例报告、《河南省高校学生心理危机案例汇总表》(需提交纸质版与电子版Word文档)。

以上材料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后,请于11月3日前报送至综合楼A402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教务处 蒋老师 电话:0396-2869112;学工部 王老师 电话:0396-2869179

邮箱:zmdzyjsxyjwc@163.com

附件:

1.河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优秀课程申报书

2.河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优秀课程推荐汇总表

3.河南省高校学生心理危机案例撰写规范和要求

4.河南省高校学生心理危机案例汇总表

教务处、学工部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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