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10-18浏览量: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展示当代青年学生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我校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度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等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评选表彰范围包括2022-2023学年度全日制在校生(含实习生)及学生班集体(具体指现在二年级以上南北校区的学生和班级)。
二、评选名额和标准
各学院评选名额和标准参照《必赢626net入口首页学生手册83页--89页(必赢626net入口首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三、评选程序
(一)学院推荐
各学院评选申报工作,要在学院党政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学院团委、学工办组织实施,各班级辅导员、班主任积极参与,要吸纳教师代表参加。要注重调动广大青年学生的积极性,使学生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
(二)选拔评选后公示
各学院对拟表彰的个人和班集体,要在一定范围和时限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大家监督。
(三)评审
各学院要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书面报告形式形成总结,于11月1日前将纸质版及电子版报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办公室,上报总结中要求各学院把班级数、班级学生数、评选先进数写清楚,并将拟表彰的总名单附后,由学工部牵头组织工作组评审,报校长办公会确定表彰名单。
四、表彰和奖励
学校对评选出的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
五、有关要求
开展评选表彰活动对引导青年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弘扬民族精神、提升道德修养、促进全面发展及推动和谐校园建设等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是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监督,严格评选条件和程序,杜绝评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确保推荐、评选和表彰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是要加强对受表彰学生和班集体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鼓励他们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继续起到示范表率作用。
三是做好典型宣传。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做好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工作,引导青年大学生积极参与,切实增强争先创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激励更多的青年大学生树立与时代主题同心同向的理想信念,励志勤学、刻苦磨练,在激情奋斗中绽放青春光芒、健康成长。
联系人:邱果
联系电话:0396—2925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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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