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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关于2023年度全省教育系统党建创新项目申报的通知

日期:2023-10-07浏览量:

学校各单位:

接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通知(豫教工委办【2023】44号),2023年度党建创新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副处级以上行政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

(二)申报人每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只能参与1项课题。

(三)课题组成员不得超过6人(不包括主持人)。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选题。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着眼新时代教育系统党建工作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聚焦学校党的政治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工作等重点领域,研究探索学校党建工作中的新理念新机制新方法,为全省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创新和质量提升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2023年度河南省教育系统党建创新项目选题指南》(以下简称《选题指南》,附件1)中所列均为研究方向指导性内容,申报者可根据《选题指南》提出的具体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总体要求的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研究主题。

(二)联合申报。鼓励不同类型单位发挥各自优势进行联合申报,申报资料由所在单位审核、汇总后直接报送,两个或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由牵头单位审核、汇总后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三)申报材料。申报人需在2023年10月13日前,将《河南省教育系统党建创新项目申报书》(附件2)、《河南省教育系统党建创新项目申报统计表》(附件3)的word版和纸质版各一份报送至科研处。

三、项目管理

(一)完成时限。项目完成时限为1-2年。

(二)立项审批。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成立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拟评审确定资助经费项目40项、自筹经费项目若干项。资助项目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按每项2万元的标准给予经费支持。项目经评审批准立项后,原则上不得变更项目名称、承担单位和主持人。

(三)中期评估。资助项目实行中期评估制度。自批准立项时起,研究时限过半时,项目负责人应填写《河南省教育系统党建创新项目中期评估报告表》(附件4),经单位项目管理部门审核后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组织干部处统一组织相关专家对资助项目进行检查评估。

(四)结项要求。获准立项的项目应按期结项,项目负责人填写《河南省教育系统党建创新项目鉴定结项申请书》(附件5),提交结项报告、研究成果和项目创新性、实效性等支撑材料,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评审验收合格后颁发结项证书。成果形式为著作的,其最终书稿应已完成或正式出版;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需在国内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省部级(含)以上报纸或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大河网、映象网、学习强国平台等新闻网站理论频道发表学术论文1篇(含)以上;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字数不得少于10000字,检测查重率不得高于20%。所有著作、论文须在显著位置注明“2023年度河南省教育系统党建创新项目”字样并附项目编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联系人:贾老师 韩老师

联系电话:0396-2916286

科研处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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