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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日期:2023-09-25浏览量:

学校各单位:

接省科技厅文件《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豫科实〔2023〕6号)通知,为持续推动我省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深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产学研深度融合,根据《河南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豫科〔2016〕83号),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研发机构应符合产业发展政策,掌握产业先进技术、处 于本领域领先地位,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一支研发能力强、 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研究开发团队,对本产业(领域)的发展具有明显带动引领作用。

2.研发机构应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工艺设备等基础设施和相对集中的设施场所,有必要的分析、检测手段。拥有的仪器设备总值达到500万元以上,研究开发场地面积达100平方米以上,中试基地面积达300平方米以上。

3.依托单位应满足: 固定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不低于30%或不少于10人;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近三年内在同一技术领域内转化的技术成果不少于3项,完成的对外产学研合作项目不低于6项,自主获得的知识产权成果(包括发明专利、新药临床批件、新药证书、动植物新品种、新兽药等,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不少于6项;上年度研发投入支持经费不少于150万元。

4.联合申报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共建单位原则上不超过1家,并在申请书和可行性报告中明确共建任务和分工。

二、申报材料、途径和程序

(一)申报材料

《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科研诚信承诺书》、《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2、3、4)。

(二)申报途径

隶属于省直部门(单位)的通过省直部门(单位)推荐申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高新区、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通过管委会推荐申报;其他通过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或县(市)科技管理部门推荐申报。

(三)申报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由申报单位和推荐(主管)单位登录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

1.单位填报。申报单位登录“河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申报材料及上传附件。评审以上传电子材料为准,网络申报时间为10月7日至10月13日。

2.材料报送。申报单位打印由系统生成的申报材料(PDF格式、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五份),于10月13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崔老师、李老师0396-2916286

附件:1.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

2.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

3.科研诚信承诺书

4.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情况汇总表

科研处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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