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8-11浏览量:
学校各单位: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产业链创新链整体效能,根据《中共驻马店市委、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构建一流创新生态建设科技创新强市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驻发【2022】7号)和《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驻政办【2022】5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设立驻马店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并启动2023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重大科技专项要聚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新需求,针对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与转化,开展“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力争形成一批新技术,研发一批新产品,转化一批新成果。重大科技专项分为技术研发类和成果转化类,驻马店市重大科技专项具体的申报方向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请单位应建有省级(含省级)以上研发平台,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二)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3年6月30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已承担省、市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且截止到2023年6月30日逾期未能结题的,不得申报。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三)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即2024年1月—2026年12月。
(四)申报项目为成果转化类的,成果应具有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创新性强、技术成熟度高且产权归属清晰、无法律纠纷,处于中试熟化阶段或产业化开发前期,目标产品明确,附加值高、市场容量大、产业带动性强、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完成后能够形成批量生产销售;申报单位与成果权属者不一致时,双方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转让、许可等协议。
(五)申报项目属于国际合作的,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须联合依法建立/注册并在合作领域有较强科研实力的国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或企业。
2.与外方应具有较好合作基础,并签署与申报项目内容密切相关中外文对照的有效合作协议或文本,具体要求如下:
协议或文本需包含合作期限、合作内容、项目分工、权益分配、签署人及签署日期等基本要件,其中,合作时限需覆盖项目实施期;协议签署人应为项目承担人或所在团队负责人与外方负责人,并提供双方在职证明、工作简历及联络方式等。在职证明应显示姓名、单位及所在部门、职务或职称等基本信息并具备相应佐证效力。以上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3.合作内容应符合我国及外方所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科研伦理规定,申报项目涉及利用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开展国际合作科学研究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要求,经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三、申报程序
(一)重大科技创新专项填写驻马店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申报书、预算书并打印申报书和预算书。
(二)纸质材料申报书和预算书按要求加上附件书籍式装订(各一式3份),请于2023年9月1日前报送至科研处A41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25457339@qq.com。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96-2916286
附件:1.2023年度驻马店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2.驻马店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申报书
3.驻马店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预算申报书
科研处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