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7-31浏览量:
学校各单位:
2023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已开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国家和省“十四五”相关发展规划确定的重要产业领域,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环保、新兴服务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先支持我省重点培育28个产业链中符合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领域。
二、申报条件
(一)依托大中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共同建设,需明确牵头单位和共建单位,依托单位须在我省注册成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方向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和目标符合产业和技术发展趋势,建立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具备按期建设、正常运行和持续创新的各项支撑条件,且相同行业细分领域和方向上无已认定或命名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期一般不超过3年。
(三)拥有高水平的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技术创新团队,科研人员数量不低于40人,专职科研人员数量不低于20人,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2022年度研发经费支出不低于200万元。
(四)拥有良好的研发场地、设施和设备仪器条件,对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重大研发成果工程化和产业化应用形成有效支撑和保障;具有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有待工程化开发和拥有良好市场前景的重大科技成果;其中,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800万元,研发场地相对独立且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
三、材料报送
请各申报单位根据《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豫发改高技[2021 ] 777号,见附件1)和申报大纲(见附件2)要求,编制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经所在院系审核后,于2023年8月14日前一式4份报送至科研处。申报材料包括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1)、申请报告纸质文件及电子版。
联系人:崔老师李老师0396-2916286
电子邮箱:2310705715@qq.com
附件: 1.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2.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大纲
科研处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