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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关于申报河南省首批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的通知

日期:2023-07-05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

为扎实推进学校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劳动教育实践基地遴选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体卫艺〔2023〕109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河南省首批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的通知》(教办体卫艺〔2023〕221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首批河南省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具备法人资质,基地定位布局科学合理,开发有适合不同学段的特色主题课程,教育教学设施配套齐全,配备劳动教育课程教师或讲解员、专职教辅人员。管理制度健全,有针对学生的特别安全管护措施,消防、应急等设施设备齐全,整体通过消防验收。近三年内没有受到各级行政管理(执法)机构的行政处罚。

二、申报对象

在河南省域内,由政府、学校或社会力量举办的劳动教育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劳动教育基地),包括农业类、林业类、牧业类、水产养殖类、加工制造业类、传统工艺制作、现代服务业类、智能制造、智慧产业类等,可承接各级各类学校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的综合实践基地、研学基地、国防教育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特色小镇、功能园区(科技园、示范园)、实习实践场所等主体。

三、申报程序

(一)自评申报

各二级学院对照《河南省劳动教育基地量化评估指标体系(试行)》(见附件1)进行自评并填写评分表。总分100分,自评85分以上方可申报。

(二)学校推荐

学校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三)评审认定

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报基地进行综合评审,确定省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初选名单并对初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发文认定,统一挂牌。

四、申报要求和程序

1.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首批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工作,根据申报条件和实践基地量化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并将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书(见附件3)、评分表、反映申报基地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的支撑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连同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于2023年9月15日前报送至教务处A402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zmdzyjsxyjwc@163.com。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2.学校可择优推荐1个。

联系人:蒋老师 电话:0396-2869112

附件:1.河南省劳动教育基地量化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2.河南省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推荐名单汇总表

3.河南省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书

教务处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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