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6-02浏览量:
学校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和市党代会精神、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发展,现启动2023年度校级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本次项目申报设立申报指南,但仅设立方向性条目。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报人需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研究方向重点突出经验总结和亮点成就梳理,通过基层调研,归纳总结在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指引下,我校在奋进时期取得的突出成绩;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发挥我校特色学科的优势,着力推进我校社会科学体系建设。
(二)项目申报负责人须是项目实际组织者和承担着;申请人和项目参与人只能选择其中一项申报,且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一经核实,取消相关人员申报资格,一个申报年度禁止申报所有社科项目。
(三)项目成果形式主要为研究报告或论文。公开发表的论文必须符合论文基本要求;研究报告不得少于5000字。
(四)申报时间:6月1日-6月12日集中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程序
项目申请人填写《申报书》《项目汇总表》各1份,由所属院系部科管人员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与纸质版一同报送。
科研处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