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新闻

通知通告

关于开展河南省第一批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5-10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第一批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23〕280号)(见附件1)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本次省级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将分领域规划、分区域布局、分批次实施,第一批在先进制造业领域开展。紧密围绕人才紧缺技术岗位需求,针对生产制造、测试装调、试验试制、现场管控、设备运维等一线岗位,校企共同培养一批现场工程师。重点围绕校企联合实施现场工程师培养、推进招生考试评价改革、打造双师结构教学团队、助力提升员工数字技能等方面,探索形成一批先进制造业领域现场工程师培养的先进经验、培养标准和育人模式。

二、申报条件

(一)每个项目原则上由一所高等职业学校和一个企业联合申报。如依托项目为中高职贯通培养项目,申报单位为联合培养项目承担的所有院校与企业。合作企业原则上应为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管理系统)内已审核通过的企业(具体企业信息名单见附件2)。每个企业合作院校不超过3所,不得以企业的分公司或子公司名义与院校合作申报。

(二)鼓励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企业及上下游企业、市域产教联合体内企业联合申报。学校与未纳入项目管理系统且符合“培养计划”相关条件的企业合作,企业须是“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或“市域产教联合体”内企业,可由申请项目的高等职业学校在系统中提出申请,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添加到项目管理系统,并开展联合申报。

(三)每个项目存续期不低于一个培养周期(一般不低于2年)。每个项目应独立编班培养,并且有科学的淘汰和动态增补机制,按照由校企共同确定的考核标准对学徒在学习过程中及学习期满进行考核。

(四)合作各方应签订合作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合作内容、合作方式、合作期限和争议解决等内容,建立管理机制和运行流程、产业导师互兼互聘机制等。

三、申报要求

(一)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本次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结合学校发展方向和自身专业建设情况,主动对接企业协商申报,与项目企业双向沟通,并遴选出符合条件的达成合作意向、签订合作协议。

(二)请二级学院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并于6月9日前报送至综合楼A402室。经学校综合评审后,择优推荐参加省级评选。材料电子版发送邮箱:zyjwc2869998@163.com.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2869112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第一批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教育部审核通过合作企业名单

教务处

2023年5月8日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