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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关于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日期:2023-04-17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贯彻《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办科技技〔2023〕126号)文件精神,做好我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安全,结合我校实验室工作实际,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单位实验室以及危化品存储处置场所等

二、检查内容

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114个检查点,见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育部[2023]5号)。

三、检查安排

1.二级学院自查自纠阶段(4月17日-4月19日)

二级学院成立实验室安全检查组,比照检查内容逐条进行认真核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2.学校专项检查阶段(4月19日-4月21日)

学校将成立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组对全校实验室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进行记录,督促、协助完成隐患整改落实工作。

3.迎接省教育厅专项检查(2023年5-6月)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责任落实,做到责任到人到岗,确保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2.各二级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

3.各二级学院要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对进入实验室人员,尤其是对初次进入或长时间未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做好准入培训,并强化应急处置培训,教师要对可能造成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把控,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

4.各二级学院自查自纠工作要形成工作报告,请将《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word电子版于4月19日前发送至邮箱zhangruilin910914@163.com,同时将纸质版(各二级学院(部)负责人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报送至教务处A405。

联系人:张瑞林  电话:0396-2869117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部分)

      2.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二级学院)

      3.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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