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2-10浏览量:
各学院:
为保障新学期顺利开学和学生身体健康,根据教育部《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和省市疫情防控要求,将开学时间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生返校时间
2023年2月18日(周六)、19日(周日)
日期 |
时间 |
院别专业 |
2月18日 |
上午 |
教师教育学院(南校区高职) 国际教育学院(北校区) 经济管理学院(五年制) |
下午 |
教师教育学院(南校区五年制) 信息工程学院(五年制) 经济管理学院(高职) 机电工程学院(南校区北方汽修) |
|
2月19日 |
上午 |
机电工程学院(南校区高职) 建筑工程学院(高职和北方汽修) 国际教育学院(南校区) 信息工程学院(高职) |
下午 |
机电工程学院(南校区五年制) 建筑工程学院(北校区高职、五年制) |
二、学生返校要求
1.开学返校前一周,学生要进行每日开展测量体温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临床症状观察等健康自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要检测抗原或核酸,结果异常的应如实上报并延迟返校,不带病到校学习。
2.居家科学作息,加强体育锻炼,增强身体素质。
3.在符合疫苗接种条件情况下,返校前尽量完成第二剂次加强针疫苗接种。
4.做好返程规划,准备好个人生活用品和适量口罩、免洗消毒液等防疫物资。
5.返校途中,要求学生做好返校途中的卫生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确需乘坐,应减少触摸座椅、把手等公共区域,并及时洗手消毒。
三、返校后管理及注意事项
1.学生入校时需要体温检测,有发热症状者要及时留观,转入健康驿站。
2.学生返校后要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规定和校园管理规定,连续 7天开展健康监测,减少人员聚集,坚持戴口
罩、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加强身体锻炼,保持健康生活方式,保持宿舍卫生清洁,提升自我防护能力。
3、在校期间若出现新冠病毒感染症状要第一时间向学院(部)报告,必要时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结果异常需及时转入健康驿站、医疗机构进行健康监测和治疗。
4.出现身体异常者未经同意,不得提前返校。
5.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和自我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做好各项防范和准备工作。
学生工作部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