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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关于转发《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河南省高校第二批辅导员工作室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22-08-04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河南省高校第二批辅导员工作室的通知》豫教工委办〔2022〕31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辅导员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由6-8名成员组成。主持人应为高校在职在岗的专职辅导员或兼职辅导员(从事学生工作的党政干部)。申报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学生工作,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勤恳扎实,品行端正、师德高尚。

2.主持人原则上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辅导员工作4年以上且有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意愿,年龄不超过45岁。主持人为兼职辅导员、从事学生工作的党政干部的,要具备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

3.主持人统筹协调能力强,善于凝聚力量、带领队伍,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实践工作成果。

4.所在高校高度重视辅导员队伍建设,体制机制健全,辅导员队伍建设有力,优先考虑已经落实辅导员职务职级“双线”晋升及已经开展校级辅导员工作室建设的高校。

5.优先考虑曾获评省级及以上“辅导员年度人物”“优秀辅导员”“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等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且在理论研究、工作实践中产生显著效果的高校辅导员团队。

二、申报方向

辅导员工作室应明确一个重点建设方向,围绕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即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理论和实践研究,以及辅导员队伍素质能力提升等方向,结合本校实际申报。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个人提出申请,填写《河南省高校辅导员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学校推荐。各高校按照要求组织评选、择优推荐。“双一流”建设高校限报2个,其它高校限报1个。

3.评审认定。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成立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公布结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予以专项经费支持工作室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工作,将其作为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培养领军人物的重要抓手,以此为契机,探索开展校级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充分发挥工作室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

(二)各高校要加强对推荐对象思想水平、职业道德、实践能力和科研能力的审查,按照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遴选推荐。

(三)各高校于2022年8月20日前将纸质申报表、相关佐证材料、推荐参评公示件及公示结果说明用EMS邮寄到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思政处(申报表一式三份,其它材料一份加公章)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邮箱szc@jyt.henan.gov.cn,邮件名称统一为“XX学校辅导员工作室申报材料”。

请各二级学院符合条件的进行申报,并于2022年8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交学工部刘洋处,由学工部负责上报。

联系人:刘洋 邮箱:1436516242@qq.com

附件:河南省高校辅导员工作室申报书

学生工作部

202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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