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4-20浏览量:
学校各单位:
接河南省教育厅文件《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动高校与规上工业企业共建研发中心的通知》(教办科技〔2022〕119号)通知,按照省委、省教育厅主要领导指示要求,我校需与企业联合共建不低于5家各类研发机构(平台)。
为推动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年底前完成任务,根据《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推动高校参与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教科技〔2022〕77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我校全面推动高校与规上工业企业共建研发中心工作任务,进一步促进产学研融合发展,做到企业有需求、高校有服务。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按照省委、省教育厅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分类确定各学院与规上企业共建研发中心(平台)建设任务分解表(见附件1)。各学院要立足学科专业特色,全面梳理整合学院内资源,加强各环节、各要素的组织协调,按照“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的方式,主动与企业进行深入对接,共建研发中心。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分工、制定进度计划、形成任务清单,定期召开协调推进会,确保研发中心有制度保障、有资金投入、有合作项目、有科研队伍、有成果产出、有良性运行。
二、时间进度
根据省委、省教育厅要求,各学院与企业共建研发中心工作要挂图作战、明确进度、年底交账。4月30日前,各学院要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对已建的研发中心全面摸底,对拟建新建的研发中心进行论证、积极推进。
4月-5月,各学院要完成新建研发中心任务,实现全校挂牌校企共建研发中心5家。
6月-9月,各学院要进一步深入整合资源,加强校企协作,优化工作机制,全力推进研发中心实质性运营,确保有资金投入、有研发项目、有人员交流。学校会定期组织专项调研,对工作推进滞后、建设质量不高的学院予以通报。
9月-12月,学校全面总结各学院参与企业研发工作情况,对建设成效突出的学院予以表彰。
三、支持保障
2022年底,学校将向河南省教育厅择优推荐认定的校企共建研发中心,省里会将其纳入河南省高校公共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支持计划,在高层次创新平台遴选、高层次创新人才推荐、重大科研项目立项、产教融合示范项目立项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四、工作联系
请各学院分别于4月25日、5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前据实填报《高校与规上企业共建研发中心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以学院名称+高校与规上企业共建研发中心情况汇总表方式命名,通过质管平台报送本学院与企业共建研发中心进展情况。
联系人:刘富娟 0396-2916286
附件:1.高校与规上企业共建研发中心任务分配表
2.高校与规上企业共建研发中心情况汇总表
科研处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