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4-30浏览量:
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车辆出入管理,确保校园车辆通行、停放安全有序,现就教职工车辆信息录入管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 、信息录入范围
1、我校教职工;
2、合作办学、食堂、驾校、物业等工作人员。
二、信息报送
1、学校教职工车辆信息由部门负责统计报送;
2、合作办学、食堂、驾校、物业等由相关部门负责统计报送。
三、有关要求
1、所提供的车辆信息以本人或家属行驶证为准,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外来车辆登记;
2、5月10日前各部门将教职工车辆信息表电子版报送保卫处邮箱270698124@qq.com,行驶证复印件、教职工车辆信息表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报保卫处备案。
附件:教职工车辆信息统计表
保卫处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