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6-24浏览量:
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过节氛围,学校纪委特转发市纪委监委《2020年端午节期间重申 “十二个严禁”》的通知,希望大家遵照执行。
每逢佳节倍思廉,端午监督不打烊。2020年4月28日,市纪委监委专门印发《关于加强“五一、端午”期间疫情防控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疫情防控和纪律规矩之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做到“十二个严禁”。
为强化教育提醒,严明纪律规矩,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十二个严禁”纪律要求重申如下:
严禁用公款接待非公务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租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违规公款购买粽子、土特产等节礼;严禁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严禁违规收受电子红包、有价证券、商业预付卡等礼品礼金;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住宿、旅游安排、娱乐活动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等隐蔽场所或利用机关食堂、培训中心违规吃喝;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战友会、校友会等;严禁违规饮酒、参与赌博活动;严禁违反节假日值守值班和疫情防控纪律。通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学习贯彻省纪委监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系列宣传第三专期(违规吃喝问题),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时刻牢记“十二个严禁”纪律要求,坚决守住底线、远离红线、不碰高压线。市纪委监委成立若干监督检查组,紧盯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具体问题,开展明察暗访,着力发现问题、形成有力震慑,对节日期间发现的违反疫情防控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律优先处置、快查快办、从重处理;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等失职失责问题,一律实行“一案三查”,严格追究主体责任、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始终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始终保持越往后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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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