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10-20浏览量:
各党总支、党支部:
根据市直工委关于印发《市直机关“星级党支部”评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驻直发〈2020〉5号)文件精神和学校“星级党支部”评定考核组要求,请各党支部按照之前上报的“星级党支部”自评申报表再次认真对照《星级党支部评定基本条件》和《星级党支部进位降级评定条件清单》进行材料的补充与完善,尤其是申报四星级、五星级的党支部要进一步查漏补缺,于10月22日(本周四)中午12点前行管口以支部为单位、教学系以总支为单位把相关材料报党委组织部(A306室),学校将按照评定程序要求组织开展评定,评定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向广大党员公示。同时,评定结果经学校党委集体研究后报市直工委,市直工委将按照程序要求对申报四星级、五星级的党支部进行考核评定。
党委组织部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