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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关于开展校内第四届《传承的力量》体育艺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果展示活动作品选征集的通知

日期:2021-03-30浏览量:

学校各教学系: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室第四届《传承的力量》学校体育艺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果展示活动》文件精神(教体卫艺函〔2021〕122号,详见附件1),经研究,决定在校内开展第四届《传承的力量》学校体育艺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果展示活动作品征集,请各教学系按照文件精神积极宣传发动,组织本系学生开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果展示活动(详见附件2),并按照要求制作作品图集和短视频两种类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示内容

(一)展示内容

1.展示内容应直接反映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方面取得的成果,也可以直接反映节日的文化,要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

2.展示活动类型为群体性节目,包括:以班级为单位的群体性学生展示节目,优秀学生体育艺术社团节目,高水平专业体育艺术院校(系)节目。

3.展示活动形式为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传统体育项目、大课间展示等。

4.其他网络喜闻乐见的体育、艺术等传统文化教育内容。

(二)展示方式

第四届《传承的力量》展示活动包括“演、展、播、拍、影” 五种方式。

二、参赛要求

1、作品设置图集和短视频两种类型。

2.每组最多10张图片,JPG和PNG格式,单张图片不大于10MB。

3.单个短视频作品不超过5分钟,MP4格式,文件不大于500MB。

4、把参赛作品、作品名称、班级、人数、节目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一并报送给联系人:王春玲,电话:15978877980。电子版发送邮箱:495553848@qq.com,由学校审核后,择优上报承办单位。

公共教学部

2021年3月30日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室第四届《传承的力量》学校体育艺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果展示活动(教体卫艺函〔2021〕122号)

    附件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届《传承的力量》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4号)

  • 附件【附件1.pdf】已下载
  • 附件【附件2.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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