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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关于确认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

日期:2021-12-20浏览量:

学校各单位、全体教职工:

2022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已经启动。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目前,纳税人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房、赡养老人等6类专项附加扣除。

为了让全校教职工继续享受国家减税政策,享受改革红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时间:2021年12月

二、确认途径:个人所得税手机APP

三、操作流程:

1.更新个人所得税APP版本

2.登录个人账户及密码进入APP首页

3.情况一:2021年已经填写专项附加扣除,2022年继续在2021年基础上申报。

(1)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扣除年度2022,选择【一键带入】

(2)系统弹出【将带入2021年度信息,请确认是否继续?】或【您在2022年度已存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果继续确认后点击确认,将覆盖已存在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点击确定

(3)点击【待确认】可查看待确认专项附加扣除详细信息

(4)在详细信息页面可修改、删除待确认的2022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5)各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无误以后,点击上方【一键确认】

系统弹出【如2022年度存在已采集的信息,将会被本次操作完全覆盖,请确认是否继续?】若点击【取消】则退回到“待确认扣除信息”页面,点击【确认】则2022年度专项附加扣除确认完成

4.情况二:2022年需要对已填写的信息进行修改。

(1)如:需要修改申报方式、扣除比例、相关信息等,则需点击待确认之后进入相关修改页面进行修改。注:此方式只能修改部分信息。

(2)如:需要修改基本信息,先进入2021年的信息页面。修改后再重新确认。在APP中点击首页,选择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2021年,修改之后再确认2022年的信息。

5.情况三:2022年需要作废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比如2022年不再申请赡养老年人专项附加扣除。

点击待确认状态的赡养老人信息,点击删除,点击一键确认。

6.情况四:2022年需要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先按情形一步骤确认之前申报的其它不需要修改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点击APP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7.情况五:2022年首次填写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直接选择首页的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即可填写信息。

8.可关注“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及时获取税务知识。

请相互通知。

财务处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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