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11-15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就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表编排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排原则及具体要求
(一)课程表的编排要严格执行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开课计划中开设的课程和学时分配;
(二)课程表中的课程名称要与开课计划一致(不能缩写、改写);
(三)所有任课教师由各二级学院自己聘任;
(四)所有课程两节连排;
(五)上午1—2节原则上不安排自习和体育与健康课程;
(六)同一位教师上午1—2节和3—4节、下午5—6节和7—8节不要跨校区安排课程;
(七)各种讲座安排应在备注中注明开设班级、主讲教师及时间;
(八)班级名称应标注完整,包括级别、学制、专业名称(不能缩写)、班别、学生人数、辅导员姓名。
二、时间要求
(一)课程表编制工作
12月12日(第14周)前,完成课程表编排工作,并报送教务处审核、存档。
(二)教务系统数据录入工作
1.12月26日(第16周)前,完成教务管理系统数据录入工作;
2.12月31前,完成18、19级五年制智慧课堂信息采集工作。
教务处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