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5-11浏览量:
为减少因新冠肺炎疫情对正常教学工作造成的影响,同时保证学校教学活动顺利开展,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决定实行线上教学。
一、时间安排
线上教学调试时间:5月9日~5月11日
线上授课时间:5月12日~6月12日
二、开设课程
依照教学计划,对所有A类课程(理论课程)和B类课程(理论课程+实践课程)实行线上教学;不能在线上完成教学任务的C类课程(实践课程)下学期分时段进行补课。
三、平台搭建
学校将依托智慧课堂教学服务平台和钉钉直播,按照原定教学计划开展在线教学。
四、线上教学组织实施
(一)加强管理。在线教学期间,任课教师不得发表或转发错误观点,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传播与线上教学内容无关的言论、截图或视频。线上教学过程中应加强对学生线上学习过程的管理、指导、考评,有序布置学习任务,有计划发布视频、活动、作业、测试,做好线上辅导、答疑、讨论、评价,开展有效的导学、督学、促学、助学等教学活动,实现学习过程的即时管理。
每次课都做到“三有”:(1)每次课要有反映教学内容的电子教案和PPT,认真梳理每次课的教学重点、难点、知识点和技能点并清晰地呈现在智慧课堂相应界面;(2)课前发布教学资源,引导学生课前学习,资源浏览率不低于85%;课中精讲,指导学生探学,课堂活动参与率不低于85%;课后布置作业和答疑解惑,辅导学生延学,作业参与率不低于85%,批改率为100%;(3)每次课都应该有个性化指导或课堂活动。课程结束时,通过单元测试、课程小论文、小作品设计等方式检验学习效果,结合学习过程表现,给予每位学生课程评价。
(二)有效督导。教务处利用教学实况监控中心开展线上监控与督导,随机对教师在线教学行为和学生学习行为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进行全校通报。各二级学院(部)负责人、教学副院长、教研室主任、督导员应合理分工,实行督导巡视制度,每天对本学院(部)任课教师授课和学生学习情况进行检查督导,每周六下午向教务处报告一次本学院(部)教育教学督导情况。学校、各二级学院(部)、全体授课教师应采取多手段、多途径确保在线教学课堂教学质量。
五、线上教学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部)、全体专兼职教师要全力以赴,积极做好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各二级学院(部)通知到每位教师和学生参与线上教学和学习中来,并认真开展考勤。
(二)参加线上学习的学生应珍惜时间,充分利用线上丰富的教学资源认真学习,积极主动与任课教师进行远程互动和交流,按时完成任课教师布置的在线作业。智慧课堂教学服务平台将全过程记录学生的学习情况,作为学生期末成绩的重要依据。
教务处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