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2-08浏览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课程建设是学校教学基本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专业建设的中心环节,是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我院的课程建设,实现课程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提高课程建设的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我院课程建设分为四类,按照精品课程、优秀课程、重点课程、合格课程的课程结构建设,分类建设的目的在于分类指导,夯实基础,逐级提高,打造品牌。
第三条:建设标准。
1、达标课程:(详见附表)
2、院级重点建设课程:参见《必赢626net入口首页重点建设课程评价标准》。
3、精品课程:参见《河南省高职高专精品课程评价标准》。
第四条:课程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教学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材、教学条件、教学效果等方面。
第二章 课程建设的组织与管理
第五条:课程建设实行分级管理、分层推进。相关部门要加强过程管理,将过程管理与目标管理有机结合。
第六条: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全校的课程建设进行全面指导。其主要职责是:
1、审定全校的课程建设规划;
2、对学校课程建设中的重大改革提出咨询意见;
3、评审学院的课程建设,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
4、课程建设其他方面的指导工作。
第七条:教务处是负责课程建设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学院的课程建设规划;
2、对课程建设给予指导与检查;
3、组织院级重点建设课程、精品课程建设评审及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的申报;
4、组织课程建设立项及项目管理。
第八条:各教学系部是课程建设的实施者,各系部主任是课程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课程建设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本系部的课程建设规划;
2、通过制度建设等措施,调动教师参与课程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不断完善课程的教学条件,规范教学管理,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课程建设的水平;
4、组织本系部达标课程的评审;
5、组织申报院级重点建设课程、精品课程;
第九条:课程建设实施负责人制度。课程建设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课程建设计划;
2、组建课程建设团队,落实课程建设任务;
3、负责课程建设的日常管理。
第三章 申报与评审
第十条:所有课程在开设一年后都要接受课程建设的水平评估。
第十一条:各类课程的评审实行逐级申报,即院级精品课程从院级优秀建设课程中产生,院级优秀建设课程从重点课程中产生。院级重点课程要从达标课程中产生,学校申报的省级精品课程从院级精品课程中产生。
第十二条:达标课程及重点课程由各教学系部组织人员进行评估,结果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组织人员进行抽查。教务处组织人员对院级优秀建设课程、院级精品课程进行评估,结果报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经主管院长审批后,生效。
第十三条:每年的10月一12月为课程的评审时间。各类课程的评估由课程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相关部门组织人员进行评估。
第十四条:课程评估采用听、看、查、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听即听课程负责人汇报;看即查看课程建设的相关资料;查即抽考或者抽查课堂教学的情况;议即评估专家组进行评议。
第四章 奖励与处罚
第十五条:被评为院级精品课程的课程,学院授予精品课程的称号、并给予一定的奖励,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院级精品课程有效期三年。
第十六条:确定为院级精品课程的课程,在教材建设、教改项目立项和教师进修等方面给予优先。
第十七条:全院开设的所有课程都应达标。经评估为不达标的课程,课程所在的教学系部要认真调查和分析不达标的原因,并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组织人员进行复评。复评后仍达不到要求,将通报批评,直至停止授课。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有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必赢626net入口首页课程建设评价指标等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