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11-28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部):
为全面贯彻《河南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关于迅速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豫教工委[2022]142号)文件指示和部署工作要求,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安全,结合学校实验室工作实际,现就迅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我校所有实验室,包括教学实验室、实训室、实验研究场所及危险品储存场所等。
二、检查内容
1.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是否开展;
2.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是否制作上墙;
3.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各类消防标志和消防设施是否完善、是否可以正常使用;
4.实验室内是否有堆放易燃物和吸烟现象,环境卫生状况是否合格;
5.危险化学物品的使用及储存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6.有害实验废弃物是否得到合理处置;
7.大功率用电设备、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含气瓶)的使用情况是否安全;
8.实验室日常各种管理日志、登记表、记录表是否落实,并书写规范;
9.其他易出现安全隐患的情况等。
三、检查安排
1.二级学院(部)自查整改: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2月2日。
2.学校抽查:2022年12月3日至2022年12月7日。
四、工作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部)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工作统一组织和领导,认真开展自查。认真学习领会豫教工委文件精神,在做好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积极有效整改,建立健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常态化自查机制,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2.请各二级学院(部)于12月2日下班前将《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zhangruilin910914@163.com,同时将纸质版(各二级学院(部)负责人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报送至教务处综合楼A405。
联系人:张瑞林
电话:0396-2869117
教务处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