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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

关于做好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排查整改的通知

日期:2021-11-23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教办科技〔2021〕710号)(见附件)文件精神,11月18日,教务处一行四人对我校北校区进行了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实验室检查出的问题及实验室安全工作排查整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检查存在的问题

检查过程中发现,各单位实验室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整体比较规范,但仍然存在如下问题:

(一)实验室存在规章制度未公开上墙;

(二)实验室上课记录不完善;

(三)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落实不到位。

二、排查范围

各二级学院要按照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对照学校检查出的安全问题以及当前实验室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各类实验室、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研究场所及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无死角排查和整改工作,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三、相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安全检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明确责任,切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

(二)认真开展自检自查,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做到不整改到位坚决不销账,形成安全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确保安全隐患整改横到边、纵到底、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各二级学院要根据省文件要求,结合上半年实验室安全自查情况,形成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总结报告,要写清本单位实验室基本情况(实验室数、房间及分布、管理人员、制度等),总结实验室安全管理中好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并于11月26日前将总结报告电子版(Word版和盖章扫描PDF版)发送至邮箱:zyjwc2869998@163.com。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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