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9-24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省、市、校关于安全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和部署,进一步增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做好学生返校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及准备工作,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安全,结合学校实验室工作实际,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我校所有实验室,包括教学实验室、实训室、实验研究场所及危险品储存场所等。
二、检查内容
1.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是否开展;
2.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是否制作上墙;
3.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各类消防标志和消防设施是否完善、是否可以正常使用;
4.实验室内是否有堆放易燃物和吸烟现象,环境卫生状况是否合格;
5.危险化学物品的使用及储存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6.有害实验废弃物是否得到合理处置;
7.大功率用电设备、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含气瓶)的使用情况是否安全;
8.实验室日常各种管理日志、登记表、记录表是否落实,并书写规范;
9.其他易出现安全隐患的情况等。
三、检查安排
1.二级学院自查整改: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9月30日。
2.学校抽查:2021年10月4日至2021年10月6日。
四、工作要求
1.请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工作统一组织和领导,认真开展自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记录、整理,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填写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
2.进一步做好培训教育工作。二级学院要定期组织开展师生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培训,以专题培训、主题班会等形式,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确保相关人员全面掌握实验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知识。
3.请各二级学院于9月30日前将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的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PDF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yjwc2869998@163.com。
联系人:李来运 赵雅
电 话:2869112
附件:1.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试验场所)
2.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消防部分)
教务处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