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03-20浏览量:
教职成函〔2018〕30号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
认证服务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办职成〔2017〕846号)要求,自2017年12月18日起,我厅对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服务地点进行了调整,目前认证服务工作进行顺利,为广大毕业生提供了高效的认证服务。在工作的过程中,各认证受理点也发现了一些亟待明确的问题,经汇总研究,现将出现的问题和处理方案以公告形式通知有关单位,请各有关单位按公告要求执行,并将公告张贴于各认证服务点和有关学校,不断提高认证工作效率,提高为群众办事服务水平。
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服务受理地点及时间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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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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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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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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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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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乐山大道436号市教体局办公区临街楼4楼,驻马店市职业成人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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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96-3651921
|
法定工作日周三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
附件: 7a6d69f30b6b952caa05ca8f6e2e310a.doc
2018年2月5日
(主动公开)
附 件
关于明确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
认证有关事宜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认证管理工作,方便群众办理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自2017年12月18日起,省教育厅对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服务地点进行了调整,现将认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接受认证的证书范围
经河南省教育厅和原河南省教育委员会盖章,由各地普通中专(含中师)、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含中师)以及高等学校附设中专部发放的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受理地点及联系电话见附件1)。
二、认证需要提供的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或原毕业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书原件和学历证明书原件照片;
2.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和原件照片;
3.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或省市招办/学籍管理部门公章(2008年至2015年春入学的学生,原则上可不提供,如有认证需要,按通知要求提供)或提供录取审批表原件完整清晰照片;
4.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红底彩色电子照片。
三、认证工作权限
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认证工作坚持“谁发证谁认证、谁审核谁负责”的基本原则。由省教育厅和原河南省教育委员会验印的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由省教育厅负责审核、认证;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原重点扩权县(市)验印的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分别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负责审核、认证。认证权限见下表:
毕业证类型 |
年 份 |
审核单位 |
普通中专 |
2015年春及之前入学 |
省教育厅 |
2015年秋及之后入学 |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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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中师 |
所有年份 |
省教育厅 |
职业中专 |
2002年及之前毕业 |
省教育厅 |
2003年及之后毕业 |
省辖市或原省重点扩权县(市)、省直管县(市) |
|
成人中专 (含成人中师) |
1996年及之前毕业 |
省教育厅 |
1997年及之后毕业 |
省辖市或原省重点扩权县(市)、省直管县(市) |
注:1.职业中专包含职业高中,成人中专含教师进修学校发放的毕业证。2.职业中专和成人中专的审核权,按照实际验印中的用印情况来区别,即“谁盖章,谁审核”。
四、丢失毕业证书的处理办法
由个人申请,到原毕业学校开具学历证明书,按照“谁验印,谁审核”的原则,由原毕业学校有关负责同志到省教育厅或原办理毕业证验印的省辖市(县)教育局加盖“毕业证专用章”后生效,学历证明书与原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原毕业学校合并的,由合并后的学校开具学历证明书,在学历证明书上予以注明。
所需材料:
(1)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或省市招办/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2)由原毕业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书原件(学历证明书印章编号及加盖印章审核权限表见附件2,学历证明书格式见附件3)。
特此公告。
附件:1.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服务受理地点及时间
2.毕业证书及学历证明书印章编号及加盖印章审核权限表
3.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明书格式(2018)
4.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须知
2018年2月5日
附件1
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服务受理地点及时间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名称 |
受理地址 |
联系电话 |
受理时间 |
省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中心 |
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2号(农业路与经五路交叉口),河南省职业技术教育教学研究室综合楼323房间 |
0371-65900935 0371-65900973 |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冬) 15:00-17:30(夏) |
郑州市 |
郑州市管城区新郑路175号,郑州市职业技术教育教研室417室 |
0371-86613255 |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冬) 15:00-17:30(夏) |
开封市 |
开封市龙亭区黄河大街北段27号,开封市教育局508室 |
0371-23885690 |
法定工作日周二、周四 上午8:30-11:30 |
洛阳市 |
洛阳市西工区纱厂北路21号,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纱厂北校区 |
0379-63195227 |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四 上午8:30-11:30 下午2:10-5:00 |
平顶山市 |
平顶山市新城区和谐路中段教育局院内北楼708室,平顶山市教育局职成教研室 |
0375-2629921 0375-2629920 |
法定工作日周二、周四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
安阳市 |
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559号,市民之家二楼东厅教育局窗口 |
0372-5389152 |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周五下午4点后停止对外办公) |
鹤壁市 |
鹤壁市淇滨区黄河路,鹤壁市教育局西四楼 |
0392-3331092 0392-3331093 0392-3331095 0392--3300822 |
法定工作日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
新乡市 |
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汇处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二楼 |
0373-3695558 |
法定工作日周二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
焦作市 |
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迎宾大道66号(焦作护理学校) 河南省焦作市建设西路55号(焦作卫生医药学校) 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丰收路2369号(焦作市教育局) |
0391—7580080 0391-2036833 0391—2992835 |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30 下午15:00-17:30 |
濮阳市 |
濮阳市濮阳县红旗路西段436号(濮阳县交警大队对面),濮阳县职业教育培训中心 |
0393-3283609 |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00(冬) 15:00-17:30(夏) |
许昌市 |
许昌市许继大道3号,许昌工商管理学校 |
0374-2522196 |
法定工作日周一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
漯河市 |
漯河市郾城区辽河路305号,漯河市教育局 |
0395-5998373 |
法定工作日周三、周四 上午8:00-11:00 下午15:00-17:00 |
三门峡市 |
三门峡市湖滨区崤山路中段31号,三门峡市教育局 |
0398—2816621 |
法定工作日周一、周三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
南阳市 |
南阳市卧龙路农苑巷152号,南阳第五中等职业学校 |
0377-83865597 |
法定工作日周一、三、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
商丘市 |
商丘市梁园区新兴路61号,商丘卫生中等专业学校 |
0370-2236619 |
法定工作日周一、周二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00 |
信阳市 |
信阳市新华西路45号A,信阳市教育局601室 |
0376-6230042 |
法定工作日周一、周二 上午8:30-11:30 下午3:00-5:00 |
周口市 |
周口市东新区周口大道5号,周口幼儿师范学校耕慧楼309室 |
0394-6113600 |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冬)15:00-18:00(夏) |
驻马店市 |
驻马店市乐山大道436号市教体局办公区临街楼4楼,驻马店市职业成人教研室 |
0396-3651921 |
法定工作日周三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
济源市 |
济源市黄河大道文化路交叉口,济源市教育局 |
0391-6613096 |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冬) 15:00-18:00(夏) |
巩义市 |
巩义市嵩山路114号,巩义市教育体育局 |
0371-64583518 |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1:30分 |
兰考县 |
兰考县振兴路中段,兰考县教体局职成科 |
0371-26995833 |
法定工作日周一、周二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00 |
汝州市 |
汝州市营房街26号,汝州市教育体育局 |
0375-6863981 |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00 |
滑县 |
滑县道口镇滑州大道,滑县教育体育局职成教科 |
0372-8668016 |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下午15:00-17:30 |
长垣县 |
长垣县蒲西街道向阳路北段,长垣县教育体育局 |
0373-8856854 |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00 |
邓州市 |
邓州市新华中路170号,邓州市教育体育局 |
0377-62168625 |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8:00-12:00 14:30-17:30 |
永城市 |
永城市东城区中原路78号,永城市教育体育局 |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冬) 下午15:00-18:00(夏) |
|
固始县 |
固始县怡和新城新二街,固始县教育体育局职成科 |
0376-4605653 |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夏季15:00-18:00 |
鹿邑县 |
鹿邑县真源大道南段,鹿邑县教育体育局 |
0394-7224586 |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
新蔡县 |
新蔡县新临路向北5公里路东,新蔡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0396--5909998 |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
附件2
毕业证书印章编号及加盖印章审核权限表
一、如何查看毕业证书印章编号
在毕业证书的左下方“(河南省教育厅验印)”处加盖有毕业证专用章,请仔细查看该章内最下面一行有无带括号数字,如“(01)”,此数字即代表印章编号。
二、印章编号及加盖印章审核权限表
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认证及办理学历证明书工作坚持“谁发证谁认证、谁审核谁负责”的基本原则。由省教育厅和原河南省教育委员会验印的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由省教育厅负责审核、认证;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原重点扩权县(市)验印的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分别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负责审核、认证。申请办理学历认证或学历证明书的人员可根据印章编号到相应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办理。
印章编号 |
加盖印章审核权限 |
印章编号 |
加盖印章审核权限 |
无编号 |
河南省教育厅 |
16 |
信阳市教育局 |
01 |
郑州市教育局 |
14 |
周口市教育局 |
02 |
开封市教育局 |
15 |
驻马店市教育局 |
03 |
洛阳市教育局 |
18 |
济源市教育局 |
04 |
平顶山市教育局 |
19 |
巩义市教育局 |
07 |
安阳市教育局 |
20 |
项城市教育局 |
09 |
鹤壁市教育局 |
21 |
永城市教育局 |
05 |
新乡市教育局 |
22 |
固始县教育局 |
06 |
焦作市教育局 |
23 |
邓州市教育局 |
08 |
濮阳市教育局 |
24 |
兰考县教育局 |
11 |
许昌市教育局 |
25 |
汝州市教育局 |
12 |
漯河市教育局 |
26 |
滑县教育局 |
10 |
三门峡市教育局 |
28 |
长垣县教育局 |
17 |
南阳市教育局 |
29 |
鹿邑县教育局 |
13 |
商丘市教育局 |
30 |
新蔡县教育局 |
附件3
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明书格式(2018)
学历证明书
|
|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证书开具机构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1.学历证明书由学校开具,开具单位无钢印的,以公章代替;2.计划类别填写为普通中专、普通中师、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等。3.学习形式填写为全日制、非全日制、脱产、半脱产、函授。4.原毕业证书编号应按原编号全称填写,如:豫教普专证字00000000000000;毕业证书号码遗失的,用******代替;5.学历证明书编号由学校编制,按照“年+学校编码+编号”的形式编制,共14位,如2018年签发1号证,编号为20184100075001,学校编码可在河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学校导航栏目查询;6.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书上不加备注内容;7.本学历证明书格式自通知印发起生效,此前开具的各类丢失证明、毕业证明书、学历证明书等记载毕业生信息的证明仍然有效。)
附件4
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须知
1.认证范围:河南省教育厅(原河南省教育委员会)及其授权各省辖市教育局、省直管县(市)教育局验印的毕业证书。
2.认证方法:申请人登陆河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http://vae.haedu.gov.cn/),在线注册、上传认证所需材料的电子照片,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认证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或原毕业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书原件和学历证明书原件照片;
(2)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和原件照片;
(3)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或省市招办/学籍管理部门公章(2008年至2015年春入学的学生,原则上可不提供,如有认证需要,按通知要求提供)或提供录取审批表原件完整清晰照片;
(4)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红底彩色电子照片。
注:上传的电子照片要清晰完整,如果录取审批表复印件不清晰,可直接上传审批表原件电子照片。
4.认证材料(1)和(3)都缺少,不受理。
5.毕业证原件丢失,除其他3个材料外,需要补充毕业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书,学历证明书上要有学校经办人签字、留固定电话并加盖学校公章。
6.录取审批表原件丢失,除其他3个材料外,需要补充学校审批表丢失说明、入学登记表、在校成绩单和毕业生信息登记表,补充材料可由个人档案或者学校提供原件或复印件,材料上需加盖出具部门公章。材料要能说明是与申请人相关,如毕业生信息登记表有多页,仅首页加盖有学校公章,需要同时上传首页和有申请人信息的那一页。
7.转学者,需要补充转学审批表。
8.毕业证和审批表上专业信息不一致,除以下两种情况外,原则上不受理:
(1)审批表专业与毕业证专业相近,但名称表述不一。如审批表上是西医,毕业证上是西医士。
(2)审批表专业范围大,毕业证专业范围窄。如审批表上是社区医学,毕业证上是卫生保健。
9.申请者填写说明:所有信息都要依据毕业证书上的信息填写,如果毕业证书上没有,依据审批表内容填写。没有找到相应的信息,以“*”表示。其中:
(1)学习形式,中等专业学校、师范学校、卫生学校等录取的是初中或高中毕业生,即使毕业证、审批表上没有显示全日制,也可以选择全日制。
(2)学制以毕业证上为准,如毕业证上、审批表上均没有对应信息,就选择“*”表示,不能按照毕业时间和入学时间推算。
(3)证书编号要填写数字,如(01)12345或09411200400480,如果毕业证号找不到或看不清楚,选择“*”。
(4)普通中等师范毕业证书,专业为普师或者证书上显示的有关专业名称。
抄送:省卫计委、省住建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