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05-17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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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本教材建设的暂行规定
(试行)
为推动我校课程改革,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材的研发与建设,借鉴同类院校的相关经验和做法,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规定。
一、校本教材建设的基本原则
校本教材要充分体现教材的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和地方性等特点,突出特色,体现原创。校本教材的编写或修订要遵循以下原则:
1.专业针对性强。教材必须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包括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和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进行编写。校本教材有别于其它教材,专业针对性要强,展现新思想,突出应用技术等。
2.以培养能力为主。教材建设要以培养学生的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对学生所要达到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进行设计,并强化学生的能力培养。教材内容要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遵循由易到难、循序渐进等原则,同时,教材的编排设计应便于学生自学。
3.重点支持与企业、行业共同研发的校本教材,体现行业企业技术需求,体现技术科学领域的新发展和新成果。在教材内容的处理方面,根据本专业特点和企业需求,适度介绍相关应用技术科学的新进展、新方法和新技术,坚持创新与汲取相结合的原则,合理编排教材内容。
4.坚持保护知识产权原则。严禁翻印、抄袭他人出版物,确需引用国家法规、标准、规定及他人材料时,必须加以说明,且总数一般不超过教材内容的25%,宏幅引用的材料应列入附录内容。
二、校本教材建设的总体要求
1.教材编写基本要求
无论是集体编写或个人编写,统稿人或主编人均应在本学科内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文责自负)。参编人数不宜过多,一般以2-3人为宜,以保证全书风格一致,尽量避免重复、脱节和不和谐。
校本教材应为所在教学部门编写行为,各系(部)应根据教学计划要求,对本部门开设课程使用的教材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经充分论证后提出编写教材的选题和基本要求;各系(部)主管教学的领导应召集有关人员分析本部门教材使用情况,讨论通过本系(部)自编教材选题、计划和编写基本要求(课程标准、整体教学活动实施计划、课程单元教学设计、课程考核实施方案、学习项目、实训项目、学习任务、知识点、技能点、教学课件、习题作业),使所编写的校本教材能满足教学。对已有正式出版的同类教材原则上不重复编。
2.校本教材的申报与审批
(1)校本教材的申报时间为每年的四月十日和十一月十日之前报到教务处。
(2)凡需编写校本教材,主编按要求填写《校本教材编写申请表》,教研室讨论并签署意见,系部审核盖章后上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评审,经学校审批后方可在校内推广使用。
(3)校本教材通过评审定稿后试用期间由学校安排印刷。校本教材使用后,各系(部)要及时对教材使用效果进行调研并形成文字材料。凡拟在校内使用的校本教材,应首先以校内讲义的形式试用,经两轮以上教学实践后师生反映良好的,主编申请,系部审核推荐,学校将根据计划择优列为校级规划教材,积极向出版社推荐正式出版。
三、奖励办法
1.学校批准试用的校本教材,一次性奖励教材编写团队叁仟元。试用期间根据学生人数由学校安排印刷。
2.正式出版的校本教材,出版后学校一次性奖励教材编写团队一万元。
四、教材建设经费使用项目
1.讲义印刷费用。
2.教材出版奖励费用。
3.开展教材活动,购买书籍材料、计算机软件、复印打印、调研等。
4.教材书库防霉、防蛀及教材库房工作人员劳保物品费用。
5.教材损耗费用。
五、本规定解释权归学校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