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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关于评选表彰2023至2024学年“我爱我校 我校我爱”主题活动优秀师生的通知

日期:2024-09-25浏览量:

学校各单位:

2023至2024学年,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全校师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我爱我校 我爱我爱”主题活动,坚持爱党、爱国、爱校相统一,不忘初心,爱校荣校,丰富了校园文化内涵,提升了全校师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持久的安全感。经研究,决定对全体师生中知校、爱校、荣校表现突出的教师和学生进行评选表彰,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群众公认、优中选优的原则,以评促进,注重实效。

二、评选类别及范围

(一)评选类别:教师爱校之星、学生爱校之星。

(二)评选范围:教师从我校各单位、各二级学院在编在岗教职工中评选。学生原则上优先从“我爱我校 我校我爱”主题活动获奖学生中评选。

三、评选条件

教师类: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

(二)在学校工作中,表现突出,成效显著;坚持把立德树人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三)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刻苦钻研,有较高的业务水平。

(四)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心集体,团结友善,爱护学生,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严以律己,宽以待人,诚实守信,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五)无违纪师德师风问题。

学生类:

(一)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遵纪守法,爱校荣校,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

(三)积极参加学校各校活动,获得“我爱我校 我校我爱”主题活动“三等奖”以上或校级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四)入校以来无任何违规违纪处分。

四、评选程序及名额

(一)申报。学校下达评选通知后,各单位要认真对照评选条件组织内部评选工作。推荐名单应于9月26日下午6点之前提交至综合楼316沈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562006648@qq.com。

(二)考核。推荐名单由校党委统一考核。

(三)公示。评选结果将在学校官网上进行公示并进行表彰。

(四)推荐名额见附件。

附件:1.各单位名额推荐分配表;

          2.必赢626net入口首页爱校师生申请表。

校党委宣传统战部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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