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9-26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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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驻马店科技局、驻马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驻马店市科技创新青年专项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驻科【2023】81号)文件精神,市科技局决定组织申报2024年驻马店市科技创新青年专项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请单位应为在我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属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能为完成项目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
(二)项目负责人应为市属高校、研究院所、企事业单位等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已承担省、市财政支持的科研项目尚未结项或验收者不得申报。计划外出学习或连续出国时间超过一年以上不能实际主持项目者不得申报。在科研工作中存在失信或违规行为者不得申报。
(四)项目负责人应是该项目的主要提出者和设计者,了解与本项目有关的国内外研究动态,立足于项目研究的前沿,具备组织和领导完成该项目的能力和学术水平,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具有较高的研究水平和充足的时间保证,须是能够实际参加该项目工作并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教师或科研人员。
(五)项目推荐单位应加强项目筛选审核,强化科研诚信管理,加强科技伦理审查。同一项目已获得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专项资金立项支持。同一申报单位须通过单个推荐部门申报,不得多头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拟推荐项目情况需经内部公示。
(六)全面推行科研经费“包干制”,实行项目经费定额包干资助,项目申请人不再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实行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项目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合法性负责。
二、支持范围
(一)项目应聚焦电子信息、集成电路、工业软件、智能装备、公共安全、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农业、生命科学等领域,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具体见项目申请指南)。
(二)项目应以关键性科学问题为牵引,有创新的学术思想,合理的研究路线或技术方案,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提交预期成果和达到的学术水平、经济社会效益具有可考核性。项目申请资料齐全完备,申请内容真实可信。
(三)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的领域不得作为研究内容,涉密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三、申报事项
(一)申报人填写驻马店市科技创新青年专项项目申报书。
(二)实行项目经费定额包干资助,无需编制预算。
(三)请于10月18日前将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与电子版(word版)统一报送到科研与信息化处B406。
(四)联系人:崔老师
附件:1.2024年度驻马店市科技创新青年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2.驻马店市驻马店市科技创新青年专项项目申报书
3.科研诚信承诺书
科研与信息化处
2024年9月25日